当前位置:
首页 > 留学攻略 > 文章内容

加拿大移民部更新对访客/留学生/外国工作者入境

时间:2020-12-24
来源:佰旭留学
栏目:加拿大留学资讯
阅读:176
赞:

加拿大移民部更新对访客/留学生/外国工作者入境要求!

 

 

加拿大时间3月29日,移民部官网对于访客、留学生及外国工作者的入境要求做出更新。

 

外国工作者、一些国际留学生和准备登陆的永久居民现在可以进入加拿大,旅行限制豁免现已经实施。

如果是乘飞机前往加拿大,需要在登机前通过健康检查,任何出现COVID-19症状的人将不允许乘坐飞机进入加拿大。

当到达加拿大时,我们将对入境者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即使没有症状,也要隔离14天,这是强制性的。

 

对于访客

目前,持有有效的旅游签证及电子旅行授权(eTA)不能前往加拿大,但以下情况可能允许前往加拿大:

受到加拿大《印度人保护法》保护的人;

应加拿大政府邀请,为与遏制COVID-19有关的外国公民;

加拿大公民的直系亲属,且必须表明来加拿大出于基本原因(essential reason),而不是为了可选或随意的原因,如旅游、娱乐或而不是出于选择性或非强制性的原因( not reasons that are optional or discretionary),如旅游、度假或娱乐;

加拿大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且必须表明来加拿大出于基本原因(essential reason),而不是为了可选或随意的原因,如旅游、娱乐或而不是出于选择性或非强制性的原因( not reasons that are optional or discretionary),如旅游、度假或娱乐;

由加拿大政府的指定移民官或领事官以书面授权进入加拿大以团聚直系亲属的访客;

由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6(1)条,指定的官员以书面形式授权以使直系亲属团聚的访客;

过境旅客,需在加拿大转机;

加拿大军人、来访部队或其家属;

派驻的外交官或家庭成员(包括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组织]、根据《联合国总部协定》的组织、其他组织);

航空或海军船员;

居住在Saint-Pierre-et-Miquelon的法国公民,在申请进入加拿大之前的14天内,只去过加拿大、美国或Saint-Pierre-et-Miquelon;

在过去14天内仅在美国或加拿大停留并为重要目的而从美国前往加拿大的外国公民;

根据移民部官网,直系亲属定义有:配偶或同居伴侣;受抚养的子女;父母或继父继母;监护人或导师;配偶的受抚养子女;配偶的父母或继父继母;受抚养子女的受抚养子女。

 

对于留学生

国际留学生持有在2020年3月18日或之前获批且有效的学习签证,就可豁免旅行限制。

如果搭乘飞机,需要在登机前通过健康检查,任何出现COVID-19症状的人将不允许乘坐飞机进入加拿大。当到达加拿大时,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即使没有症状,也要强制隔离14天。

另外,如果由于COVID-19的原因,学生的课程被改为网课,对其毕业后申请毕业工签(PGWP)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外国工作者

所有的临时外国工作者都不受旅行限制,可以乘飞机或陆路前往加拿大。但如果搭乘飞机,需要在登机前通过健康检查,任何出现COVID-19症状的人将不允许乘坐飞机进入加拿大。

当到达加拿大时,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即使没有症状,也要强制隔离14天。

那另外一方面的影响,就是目前在加拿大境内持有旅游签证的小伙伴们。大家都知道,除超级签证外,持有加拿大旅游签证者,在每次入境时停留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如果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申请人需要续旅游签证,也就是申请临时访客记录(Visitor Record)即旅游签证延期。

对此,加拿大移民部规定:已在加拿大境内且在有效的签证日期(即将到期)内,但由于停留时间限制而不能返回的旅游签证持有者、留学生以及工作者,是可以申请停留时间延期。

对于留学生和工作者,如不再想在加拿大工作或学习,在学签或工签有效期内,可将签证类型更改为旅游访客(Visitor)。对于留学生和工作者,如想继续在加拿大工作或学习,如果符合资格,可以延长工签或学签。

已在加拿大境内且签证日期已过期的旅游签证持有者、留学生及工作者:移民部表示,也可以恢复其身份或申请临时居民许可证,具体取决于签证什么时间过期。

 

如果过期时间在90天内

移民部要求在做填表时,确保同时执行以下两项操作:

在表单第3部分选择“恢复我的状态”(Restore my status)和附上注释,说明需要延长时间的原因。

如果超过90天:

申请人可能有资格申请临时居民许可证(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并附上注释,说明需要延长时间的原因。

在线快速咨询

资深顾问在线解答留学疑难问题

  • 电话
  • 微信
  • QQ
x
电 话
微 信
Q Q

最新案例

NEW CASES